情景再现
张三:李四,最近家里遇到些麻烦,我需要向隔壁老王借一笔钱,但是老王让我找一个人做担保才愿意借给我,担保只需要你签个字就行,没什么风险,你看咱俩这关系,帮我个忙呗?
李四:咱们这都几十年的好朋友了,好说,啥时候需要签,你提前告诉我一声就行。
不幸的是,张三向老王的借款到期后,未能按期偿还,老王将张三和李四一并起诉了…
生活中,亲朋好友让帮忙做担保,又碍于各种原因不便拒绝的情况不在少数,最后导致自己提心吊胆操碎了心…下面为大家简单普及一下关于担保的法律常识,担保绝不仅仅是签个字那么简单!
一、担保的方式
生活中我们常说的为他人担保,一般是指信用担保,法律术语叫“保证”,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。
一般保证,当债务人不能还钱时(此处的不能一般是指:债权人起诉或申请仲裁,经判决或裁决并经法院强制执行后,债务人仍没钱还债的),由担保人帮忙偿还。
连带责任保证,债务人的债务到期后,债权人有权选择找债务人或担保人偿还。
担保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的,担保人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。
二、担保合同的形式
担保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单独订立的担保合同,也可以直接在主债权债务合同(如:借款合同)中约定担保条款。
三、担保期限
担保期限可以由债权人和担保人进行约定,约定的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,视为没有约定;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。
注意:以下情况,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
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担保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,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。
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担保期间请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,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。
四、担保人的追偿权
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,有权在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。
五、担保人可能承担的风险
1、征信逾期
如果你是为银行借款做担保,债务人不能按期还钱时,你的征信可能受影响。
2、面临诉讼,遭受经济损失
(1)为债务人承担债务的经济损失;
(2)找债务人追偿而支出的费用(如诉讼费、保全费、律师费等)。
担保有风险,为他人担保前切记看清合同条款、考察债务人还款能力、量力而行、不要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