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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担保担保的是什么(为他人提供担保法律常识)

10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3-20 14:51:42    

情景再现

张三:李四,最近家里遇到些麻烦,我需要向隔壁老王借一笔钱,但是老王让我找一个人做担保才愿意借给我,担保只需要你签个字就行,没什么风险,你看咱俩这关系,帮我个忙呗?

李四:咱们这都几十年的好朋友了,好说,啥时候需要签,你提前告诉我一声就行。

不幸的是,张三向老王的借款到期后,未能按期偿还,老王将张三和李四一并起诉了…

生活中,亲朋好友让帮忙做担保,又碍于各种原因不便拒绝的情况不在少数,最后导致自己提心吊胆操碎了心…下面为大家简单普及一下关于担保的法律常识,担保绝不仅仅是签个字那么简单!

一、担保的方式

生活中我们常说的为他人担保,一般是指信用担保,法律术语叫“保证”,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。

一般保证,当债务人不能还钱时(此处的不能一般是指:债权人起诉或申请仲裁,经判决或裁决并经法院强制执行后,债务人仍没钱还债的),由担保人帮忙偿还。

连带责任保证,债务人的债务到期后,债权人有权选择找债务人或担保人偿还。

担保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的,担保人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。

二、担保合同的形式

担保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单独订立的担保合同,也可以直接在主债权债务合同(如:借款合同)中约定担保条款。

三、担保期限

担保期限可以由债权人和担保人进行约定,约定的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,视为没有约定;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。

注意:以下情况,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

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担保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,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。

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担保期间请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,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。

四、担保人的追偿权

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,有权在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。

五、担保人可能承担的风险

1、征信逾期

如果你是为银行借款做担保,债务人不能按期还钱时,你的征信可能受影响。

2、面临诉讼,遭受经济损失

(1)为债务人承担债务的经济损失;

(2)找债务人追偿而支出的费用(如诉讼费、保全费、律师费等)。

担保有风险,为他人担保前切记看清合同条款、考察债务人还款能力、量力而行、不要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!